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每年应参加再培训(复审)。经研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定于
一、复审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在
二、复审内容
安全生产新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TRIM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和预警机制建设等。
三、复审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复审时间为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相关信息: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1号,星塘街与若水路交叉口往西
公交路线:120路至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南站台下;
146路至雪堂街站台下往东
166路至星塘街东方大道北站台下往西
115、218路至创苑路雪堂街站台下往南
156路至若水路松涛街西站台下往南十字路口往东
118路至松涛街南站台下往东
16路至文景路站台下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