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姓刘,平常为装卸工方便使用叉车,白天都将叉车钥匙留在车上,晚上再将钥匙保管起来,叉车平时就停放在仓库门口。一个周末上午,徐某趁大家不注意,把叉车钥匙偷了出来,然后跑到传化物流基地里一个流动小摊上,配了一把钥匙。配完钥匙,他又偷偷将叉车钥匙放回原处,打算找个机会把叉车偷出来。
2010年11月30日凌晨,徐某一人到传化物流基地,使用偷配的钥匙将停放在9号仓库门口的叉车开走。
当天上午8点多,徐某开车到新塘井头王社区一家典当行,但因没有手续无法典当。徐某发了愁,于是开车四处寻找愿意收车的典当行。途中,叉车撞破了一家小超市的广告牌,超市老板让徐某赔偿100元。因身上没带现金,徐某将叉车押在老板处去取钱。随后,徐某步行到半爿街的银行取钱,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该叉车价值人民币57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