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高新区管委会的试点情况汇报,审查了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加大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力度、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的记录和制度,现场走访了苏州虹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高岭土公司、中胶资源再生(苏州)有限公司,并与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互动。
试点以来,苏州高新区建立了循环经济管理通则、健全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完善了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网络,使全区综合能耗下降20%,达0.589吨标煤/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0%,控制在6300吨以内;COD排放下降量28.23%,控制在6100吨以内。
对此,专家组对苏州高新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加强资源整合健全标准信息平台、提高试点企业主体意识推广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开展相关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提高试点水平,专家组一致认为苏州高新区承担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完成了国标委《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国标委工一[2007]84号)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初审,可以向国标委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国家级考核评估。